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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學生申請資訊

本校交換學生計畫依照交換學生出國計畫實施要點實施,並依據本校與各姊妹校院之學術合作協議書、交換學生協議書、「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辦法」以及「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辦理。
申請資格
(一) 本校在學生
  •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學生
  • 碩士班一年級以上
  • 博士班一年級以上
  • 已具本校成績者之轉學生
(二) 在學成績及語言能力符合交換學校之要求者
  • 國際事務處將依據資格條件推薦適合人選赴海外交換
  • 若學生在校學業成績未達交換學校標準,或操行成績不佳,本處保留不予推薦之權利。
  • 通過校內初審者,僅代表取得本校之推薦提名資格,正式審核及錄取結果須以交換學校決議為主。
註: 非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學生可參加交換學生甄選,但不得交換至其原屬國家境內之學校。
申請流程 
申請者應於申請及詢問前充份了解交換學校資訊與進行初步規劃,符合申請條件及交換學校條件始可依照申請時程提出申請。
申請資料
項目
說明
報名表
確實填寫並簽名
繳交至國事處前務必請系主任及院長核章
英文版在校歷年成績單
*含歷年班級排名
可至教務處服務台前機台進行點選
請務必勾選歷年班級排名選項
研究計畫(研究所)/讀書計畫(大學部)
A4大小一至兩頁 (格式不限)
可依據申請學校要求決定撰寫語言
*若無要求則使用中文
語言能力證明
依照交換學校之要求繳交
申請赴中國地區交換則免附
自傳 (含學經歷)
A4大小一頁 (格式不限)
可依據申請學校要求決定撰寫語言
*若無要求則使用中文
師長推薦信2封
A4大小一頁 (格式不限)
可依據申請學校要求決定撰寫語言
*若無要求則使用中文
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
競賽得獎紀錄、檢定證照或相關交流經驗等
交換學生義務
注意事項
聯絡人資訊